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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三部門公告,2026年1月1日起新能源車須符合新技術要求方可享購置稅減免,純電動車能耗限值依GB36980.1-2025,插電混動車純電續航需≥100公里且燃料消耗量低於標準70%-75%。
事實要點:
▷ 插電混動車純電續航≥100公里(唯一里程要求)
▷ 插電混動車燃料消耗量限值:<70%(2510kg以下)/<75%(2510kg以上)
▷ 插電混動車電耗限值:<140%(2510kg以下)/<145%(2510kg以上)
▷ 2025/12/31前合規車型自動轉入2026年減免目錄
▷ 純電動車能耗限值依GB36980.1-2025(3500kg以上參照3500kg標準)
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下稱「公告」),明確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等情況。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下稱《減免稅目錄》)的車型,需符合公告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減免稅目錄》且符合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自動轉入2026年第1期《減免稅目錄》,不符合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2026年1月1日起,在2026年及以後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布後,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公告顯示,純電動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純電動乘用車百公里電能消耗量應不高於《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公斤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公斤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行。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
(一)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於100公里。
(二)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公斤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70%;整備質量為2510公斤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7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公斤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公斤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執行。非汽柴油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三)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中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公斤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140%;整備質量為2510公斤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14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公斤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公斤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行。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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