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25 16:18
三部門:稀土生產企業應如實記錄產品流向,每月上報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內地進一步規管稀土流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今日發布《稀土開採和稀土冶煉分離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施行。《暫行辦法》其中指出,稀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稀土產品流向記錄制度,如實記錄稀土產品流向信息,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度稀土產品流向信息錄入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的稀土產品追溯信息系統。
《暫行辦法》並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信、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總量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嚴格執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涉企行政檢查的規定要求,確保監督檢查於法有據、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精準高效。《暫行辦法》又強調,稀土生產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核減下一年度總量控制指標。(sl)
《暫行辦法》並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信、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總量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嚴格執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涉企行政檢查的規定要求,確保監督檢查於法有據、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精準高效。《暫行辦法》又強調,稀土生產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核減下一年度總量控制指標。(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