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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議員舞劍,意在甚麼?

美國國會議員舞劍,意在甚麼?

余君雋
政是有心

  幾名美國國會議員月初突然提請法案,「制裁」49名香港特區官員、國安法指定法官和檢控官。

 

  這些年來,美國為了遏制中國,不管在經貿和科技領域上,以種種手段「制裁」相關企業和個人;又為了針對《香港國安法》,亦「制裁」特首和部分主要官員。

 

  但像這次針對香港法治的所謂「制裁」,涉及法官和檢控官之多,可說是破天荒。究竟在此時此刻祭出「制裁」手段,所為何事?

 

  大家都認為與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下月開審有關,目的是製造輿論壓力,向香港法院施壓,以影響判決。

 

若美國制裁法案通過,黎智英或須送回內地受審。(AP)

 

  之前,已經有西方媒體為黎智英「被押千日而未審」,向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施壓。黎智英之子又寫信給美英等政府,要求她們出手令黎智英獲釋。英政府還出了一份甚麼《香港半年報告》,說黎是英國公民,英方可以行使領事探視權。

 

  行動背後,都是向特區施壓「救」黎智英。美國政客的「制裁」,不過也是行動的一部分。

 

  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和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都說,法案如真的通過,或會對本港法官及檢控官等構成壓力,到時本港或無辦法及無得選擇,將被迫啟動國安法55條,把相關國安法案件交內地審理。

 

  《香港國安法》第55條列明,如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香港特區管轄有困難,案件管轄權將移交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處理,並按照內地司法制度處理審訊,被告仍有權聘請律師。

 

  第55條可說是中央制定國安法時留有的後著,相信除非情況特殊,否則中央也不想這樣做。

 

  話說回來,究竟美國國會議員是否真的想「救」黎智英?如果香港不能審,把黎送回內地審,豈不是枉作小人?

 

  這倒未必,或者是背後操大盤的人想出的一石二鳥方法,即是「救得到」也好,「救不到」可能更好。為甚麼?

 

  若特區政府真的啟動國安法55條,把相關的國安法案件交由內地審訊的話,黎智英案被送返內地受審,肯定被炒作成國際大事,把香港法治抹黑。

 

  猶記得2014年佔中和2019年黑暴期間,大家都在講駐港解放軍會否出手。試想駐港部隊全副武裝出列中環,畫面何其震撼?

 

  相信背後操大盤的人,才不管那些年輕人的死活,最重要是要得到他們想要的畫面,以此攻擊特區政府、抹黑一國兩制、詆譭中國。

 

  黎智英在2019年黑暴前後,披甲上陣,不諱言「為美國而戰」,把自己和《蘋果日報》也押上了。

 

  電影《一代宗師》有段對白:「人活一世,能耐還在其次,有的成了面子,有的成了裏子,都是時勢使然。」

 

  黎以為是裏子,卻成了面子,也是時勢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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