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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停賽的準則

罰停賽的準則

屈穎妍
暢所欲妍

  朋友傳來一張照片,5個食環署職員、8個警察圍著一個憤怒的工人,外加5個警員在後面食肆了解情況,一共18人,正在處理一宗違反口罩令案件。

 

  雖然只是一個定格,沒有聲音,但都讓人感受到當事人那種憤怒,簡言之,是民怨。

 

  照片攝於星期六下午,灣仔柯布連道一家食肆的員工賴先生,在店舖內因為飲水而把口罩拉到下巴位置,被突撃巡查的食環署員工發現,於是以違反口罩令為由,向他提出檢控。期間賴先生不服,食環署報警求助,警方兩架衝鋒車到場,於是出現這富爭議性的畫面。

 

  據說賴先生跟警員說:「阿sir,我做散工,日入500,你哋要罰我5000,不如拉我返去坐監好過……」

 

  這種場面,總讓人想起「法律不外乎人情」幾個字,嚴峻疫情與困苦生活下,該如何拿捏執法準則呢?

 

  我又想起,早前五一勞動節後看到的一張照片,那是一個酒樓經理苦笑站在一張大告示旁邊,告示道出食肆老闆的辛酸……

 

(網上圖片)

 

  話說九龍灣「煌府1號」酒家在勞動節假期當天全日全場爆滿,冰封多月的飲食業終於初現曙光,本來值得高興,但卻因為當日其中一位食客漏掃碼安心出行,剛好有巡查部門來檢查,結果,除了該名顧客被重罰,「煌府一號」也被罰「停賽」:晚市停市14日、午市只能2人一枱,痛失母親節的黃金檔期。

 

  原來,同一商場亦有另一家食肆被罰停晚市3日,那是因為該食肆一廚師被捉到戴口罩時露出鼻孔。

 

  忽然想,到底這種對食肆罰停賽的手法,有沒有準則?違規的是食客,為甚麼罰的是食肆老闆和員工?而且罰得那麼重。反觀最近限聚令開放後,元朗一火鍋店出現群組感染,食客連廚師累計共有12人確診,但此食肆並沒被罰停賽,相關食客及員工只需強檢,食肆無須停業。

 

  對比之下,那間因為一個客人沒掃安心出行就被停晚市14日,至今仍未能開放的「煌府1號」,實在無辜。

 

  法治社會,執法嚴謹是應該的,但執法是否公平、公道,更是考慮之列。過去政府一直拿食肆開刀,拿基層開刀,已經積累了不少怨氣,尤其防疫這種算不上犯罪的「罪行」,拿捏不準,失了平衡,隨時會造成民憤,好多一時衝動的意外,都是因為受了冤屈而起,執法者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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