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开采及销售原煤及精煤。 | |||||||||||||||
| 业绩表现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5年度,集团营业额下跌10.8%至19.39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亏损收窄1.8% 至6.23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因未能取得足够合适之审核证据,故核数师对财务报表作出不发表意见; (二)整体毛利上升24.2%至1.76亿元,毛利率增加2.6个百分点至9.1%; (三)精煤:营业额下跌11.8%至17.77亿元,占总营业额91.6%,销量上升23.3%至 159.8万吨,平均售价(扣除增值税)下跌28.5%至每吨1111.6元; (四)高灰动力煤:营业额上升2%至1.57亿元,销量增加23.6%至106.9万吨,平均售价(扣 除增值税)下跌17.4%至每吨146.8元; (五)於2025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为4307万元,银行借款总额为55.46亿元 ,另有租赁负债4101万元,资本负债比率(按银行借款、优先票据及优先股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 所得)为62%(2024年:60.4%)。 | |||||||||||||||
| 公司事件簿2022 | |||||||||||||||
| - 2022年11月,集团提出债务重组建议: (一)集团以每股$0.631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3.4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 本50.15%,其中9.65亿股将配发及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9.67亿股予债权人特殊 目的公司,4.1亿股予计划代价受托人,以及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本金总额等於应计利息总额的 13╱16的零息债券,余下3╱16将以现金支付,应计利息总额为2432万美元加原定意向书日 期後应计利息金额;2023年3月,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及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之计划股份数 目分别调整为9.28亿股及9.39亿股; (二)集团向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发行2025年到期的本金7880万美元的新美元优先票据,作为对其的 额外保护措施。 (三)集团以每股$0.631向中国放贷银行(招商银行除外)发行17.94亿股优先股以悉数清偿及解 除集团9.48亿元人民币未偿还的转换利息; (四)集团以每股$0.631向境内经营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8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本 6.05%,以清偿及解除已订立清偿协议的1.49亿元人民币未偿还债务; (五)计划生效後,集团及票据附属公司担保人对计划债权人的计划债权将获免除。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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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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