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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禍港打擊深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禍港打擊深

葉劉淑儀
葉劉的地球儀

  1月8日的立法會大會討論由鍾國斌議員提出(邵家輝議員代問)有關《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下稱《法案》)的質詢,我要求商經局副局長陳百里講解《法案》第五條對香港的影响,陳副局竟然說沒有《法案》在手而未能回答問題,我感到十分失望及遺憾,因為《法案》第五條嚴重窒礙香港高新科技的發展,打擊深遠,實在十分重要。

 

第五條「大灣區條款」

 

  我稱《法案》第五條(Annual Report on Violations of United States Export Control Laws and United Nations Sanctions Occurring in Hong Kong)為「大灣區條款」,皆因整條條款都是針對大灣區的高科技發展及香港的角色而制訂的。

 

  首先,第五條規定美國商務部長、財政部長聯同國務卿,需在《法案》通過後七年內,逐年提交年度報告,審視香港高科技產品違反美國出口管制的程度。條款原文是an assessment of the nature and extent of violations of United States export control and sanctions laws occurring in Hong Kong. 關鍵字是 extent of violations,即是美方已經設定香港是有違反的,年度報告是檢視違反的程度。

 

  第五條(a)(3)列明,要評估有沒有受美國出口管制的敏感民用軍用兩用產品(sensitive dual-use items)透過香港轉運至中國,發展中國的大數據、監察系統或社會信用體系。

 

  第五條(a)(4)則要評估中國如何利用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把違反美國出口管制的高科技入口到大灣區去(... to use the status of Hong Kong as a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to import items into … as part of the Greater Bay Area plan ...)。因為中國把香港定位為國家的科技及創新中心(... through the assignment by Beijing of Hong Kong as a national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center ...),觸動了美國的神經,使美國更加敏感。

 

  我素來覺得國家把香港定位為科技及創新中心是太抬舉香港了,香港的創新科技基礎、能力及人才各方面均未及深圳。以往,香港在高科技出口方面有優勢,是因為香港從港英時代起,追隨英國享有西方的特別待遇,可以輸入民用軍用高科技產品。

 

 

  然而,在回歸二十三年後,上述優勢將隨著《法案》的通過而消失。美國忌憚中國大灣區計劃的威脅,同時認定中國利用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及科技及創新中心的定位來獲取美國的高科技,矢志打壓,日後香港將難以輸入美國的高科技產品了。

 

美國打壓中國科企

 

  香港要發展高新科技,不能不和內地合作。可是,隨著中美貿易戰的發展,中國很多科技企業都被美國打壓。

 

  2019年10月,美國商務部把AI獨角獸商湯科技(SenseTime)及其他二十多間中國科技企業納入出口管制清單,禁止和美國公司交易、入口美國產品或購買美國技術,例如半導體、晶片等等,藉以進一步加強對中國的封殺。

 

  商湯科技是由湯曉鷗教授帶領的中大工程學院團隊創立的初創企業,在香港、北京、上海及深圳均設有基地,專門開發人工智能深度學習、人面辨識、遙感影像、擴增實境等技術,與華為、小米等維持戰略合作夥伴的關係,市值達75億美元。創辦人湯曉鷗教授與內地科技界關係千絲萬縷,經常穿梭中港各地,在目前形勢下,美國怎會容許這類企業入口美國的先進技術?

 

香港創科路遙

 

  美國無所不用其極,阻礙中國登上AI一哥的寶座,而香港在中美貿易戰及《法案》的雙重箝制下,想要真正成為科技及創新中心,真是難上加難,未來或者需向美國及其盟友以外的國家(例如德國)輸入科技。

 

  我認為香港另一個可行方向是避重就輕,即是發展金融科技、虛擬銀行或虛擬貨幣這些相對簡單、不需要採用美國先進半導體或晶片的技術,捨難取易,或有生機,但以香港目前停滯不前的創科環境而言,要突圍也非易事。

 

《法案》禍港 泛民「功不可沒」

 

  回說1月8日的立法會大會,公民黨郭榮鏗議員振振有詞,說「本人及公民黨支持《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認為《法案》有助保護香港在《基本法》下應有的人權和法治。」我認為他是顛倒是非。

 

  事實上,香港在多項排名榜表現優良,例如最近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公布的「警察可靠度排名」(Reliability of Police Services),香港排名第六位,比加拿大(第八位)、澳洲(第十位)及英國(第十八位)的排名均要高,美國更只是排名第二十六,遠遠落後。

 

  由此可見,市民必須瞪大眼認清楚,正正就是郭榮鏗、楊岳橋、涂謹申、葉建源、陳方安生及黃之鋒等泛民人士,多次赴美,假借保障香港人權自由之名,游說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及其他國會議員通過這條禍港《法案》,要求美國及其盟友制裁香港,真正目的就是箝制中國及香港的發展,將來香港的高新科技無法突圍,這批人「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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